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杏滨街道日东社区视频监控招标公告

来源: 发布时间:2019-09-25浏览:2799
招标发布时间:2019/9/25 8:47:39 投标截止截止:2019/10/15 23:59:59

杏滨街道日东社区视频监控招标公告
 

  受厦门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委托,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211]D1-JF[GK]2019010-1、杏滨街道日东社区视频监控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211]D1-JF[GK]2019010-1
 

  2、项目名称:杏滨街道日东社区视频监控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品目号采购标的允许进口数量品目号预算合同包预算投标保证金
 

  1
 

  1-1视频监控设备否1(项)6,285,500.0000
 

  628550012571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信息安全产品。(2)小型、微型企业。(3)监狱企业。(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信用记录,适用于(填写合同包或品目号),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截止时点)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厦门()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描述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若有)1、(强制类节能产品证明材料,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2、(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17条除第“(一)-(四)”款外的其他条款规定填写投标人应提交的材料,如:采购人提出特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要求的证明材料(强制类)等,若有,应在此处填写)。 ※1上述材料中若有与“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有关的规定及内容在本表b1项下填写,不在此处填写。 ※2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若有)1、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的,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在此项下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 2、投标人提供的相应证明材料复印件均应符合:内容完整、清晰、整洁,并由投标人加盖其单位公章。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七章规定提供。
 

  ★1.1监控点组网方式:采用光纤方式接入,专网专用,符合厦门公安视综平台直接接入标准;本项目以最终接入集美区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并作为验收条件,投标人须对此条款作出书面承诺。★1.1监控点组网方式:采用光纤方式接入,专网专用,符合厦门公安视综平台直接接入标准;本项目以最终接入集美区视频综合管理平台并作为验收条件,投标人须对此条款作出书面承诺。
 

  ★1.2本次前端设备供电采用就近取电供电的方式,由中标人自行与供电方协商所有电源接入点并负责电源接入施工,以及承担本次采购系统运行所需的电费(中标人自行与供电方结算电费),投标人须对此条款作出书面承诺。★1.2本次前端设备供电采用就近取电供电的方式,由中标人自行与供电方协商所有电源接入点并负责电源接入施工,以及承担本次采购系统运行所需的电费(中标人自行与供电方结算电费),投标人须对此条款作出书面承诺。
 

  ★7、本项目招标文件(及附件)所述产品及系统的技术性能指标等要求,为保证系统投入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成为中标人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投标人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特点投入更为完整的设备配置方案。若中标人所投标的产品及系统的技术性能指标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和相关技术规范、行业规定等技术要求,中标人必须全额退还已收款项,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和使用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做出书面承诺,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7、本项目招标文件(及附件)所述产品及系统的技术性能指标等要求,为保证系统投入运行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投标人应予以补充,否则一旦成为中标人将认为投标人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投标人不得虚报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及特点投入更为完整的设备配置方案。若中标人所投标的产品及系统的技术性能指标不能达到招标文件要求及投标响应文件的承诺和相关技术规范、行业规定等技术要求,中标人必须全额退还已收款项,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和使用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做出书面承诺,否则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9、在质保期内,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负责设备及系统的所有维护、维修、设备更换和系统优化等工作,保证采购人能正常使用该系统,获得高质量满意的服务,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完全承诺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9、在质保期内,除不可抗力外,中标人负责设备及系统的所有维护、维修、设备更换和系统优化等工作,保证采购人能正常使用该系统,获得高质量满意的服务,所需费用由中标人负责。(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完全承诺的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19-09-24 14:40 报名截止时间:2019-10-09 14:40
 

  9、投标截止时间:2019-10-15 09:0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19-10-15 09:00,厦门市湖里区云顶北路842号,厦门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C区开标室(3),收标窗口8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厦门集美区人民政府杏滨街道办事处
 

  地址: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杏林南路12号
 

  联系人姓名:刘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宜兰路9号康利金融大厦505单元之二
 

  项目联系人:陈文超
 

  联系电话:
 

  网址:
 

  开户名: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经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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